菏泽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招生工作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学院的招生政策和指定的录取分数线,按照德、智、体综合衡量的原则进行,公平竞争和择优录取。这个
第十条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各省自愿设置和备案的原则招生。
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省份的夏季高考中,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相关科目也没有分数要求。对于报考的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数量,首先录取第一名专业志愿者。如果第一个专业志愿者无法见面,则应接纳第二个专业志愿者,依此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服从专业志愿者调整的候选人将从高分调整到低分,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这个
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省份的夏季高考录取期间,各专业均未提及对所选科目的要求。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和高考成绩,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已进入高考的考生,不再需要进行专业调整。学院招收专业时,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则按照汉语和数学的总分,汉语、数学和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仍然相同,比较候选人的志愿顺序,前者将是第一个被录取的。
第十一条春季高考录取原则按照山东省教育厅2021春季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外语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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