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地质矿产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第十五条1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新生入学的基本条件:(1)教育部《202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条例》的注册条件;(2) 全国文化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3) 专业培训的外语是英语。
3、对于所有达到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专业明确”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如果报考专业已满,则在服从专业转移的前提下,根据报考专业的分数将其调至其他专业;对于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款。如果总分相同,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单科成绩较高的学生将优先考虑。
4、艺术专业招生原则:考生在高考中的文化和专业成绩应达到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根据文化和专业成绩的总和进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佳候选人。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办法执行。
5、根据当年考试成绩将相应专业划分为专业类别。省招生办将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学生将根据自己的意愿在最低控制线上平行备案。学校将挑选最好的候选人入学。
6、专业招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原则上对经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和公布、已列入高考成绩并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予以表彰,并按照河南省招生办的有关规定报考。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的,取消入学资格和学籍,所缴学费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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