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传动比
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原则执行。
2、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3、批量设置
我院所有专业均提前获得艺术类专业批准;美术、艺术设计和艺术管理专业不组织学校考试。经与省招生部门协商,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其高考文化课成绩提前获准进入文科。各专业最终批次设置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4、入场方式
根据教育部对特殊类型招生的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我院相关注册条件和生源地,并取得我院专业考试证书(未经学校考试的专业除外)。我院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身体素质考试、专业课程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程考试成绩进行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1) 考生的文化课程总分必须达到我院规定的最低控制线(原则上不得低于所在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当年的录取控制分数)。
(2) 考生必须填写我院取得的专业考试证书专业类别内的高考专业志愿者(未经学校考试的专业除外)。我院将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者(专业志愿者的优先级高于调整志愿者的优先级)录取考生,优先录取我院作为第一名大学志愿者的考生。
(3) 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专业志愿顺序,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文理类(物理和历史)考生根据考生专业课程考试和高考文化课程考试(辽宁省、其他省份)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院对选课没有要求。
各招生类别综合得分计算方法
招生类别
综合分计算公式
备注
美术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类
服装表演
考生专业总分
文化课按满分750分计
设计学类
书法学
考生专业总分×80%+
考生文化总分×20%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考生专业总分+
考生文化总分
美术学
艺术设计学
艺术管理
考生文化课总分
(5) 如果在入院过程中并置:
文化课程总分较高的考生可考入艺术、戏剧、电影电视和表演专业;如果文化课程总分持平,则应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设计、书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课程总分较高;专业课总分平分的,根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优先录取。
美术、艺术设计和艺术管理专业的学生将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成绩优先考虑。
5、高考加分考生的待遇
我院不执行省级主管部门关于高考加分的政策,按各省原有分数录取。
6、入院后大、大方向分布
美术、戏剧、影视、设计、中外合作办学、美术专业新生入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院指定网站,填写所录取专业的专业和专业方向,以便入学后进入相关专业学习。不填写信息的将被视为遵守。
主要方向和主要方向的分配应基于自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分配给主要方向和主要方向的计划数量,并根据考生录取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即优先选择该专业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计划金额未满,则依次分配继续志愿的考生)。成绩相同的,适用《录取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7、新生复习
根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将由我院进行全面复查。如果专业考试不符合标准,且录取前后两次考试成绩存在显著差异,一旦发现新生违反规定,如代考、违规录取、假录取等,将取消入学资格,不允许进行电子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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