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科技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 严格执行各省区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当招生考试机构(招生考试办公室)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将根据其汉语、数学和外语听力成绩予以录取;如果仍有平行候选人,则所有平行候选人都将被录取。
(3) 学生按省辖市招生规则录取。考生专业按照“专业明确”的原则确定。候选人将根据专业志愿者顺序从高到低进行挑选,最好的候选人将在专业招生计划内被录取。如果候选人不能满足所有志愿者的要求,将根据候选人的成绩,在允许的调整范围内调任并录取符合专业调整要求的候选人。不遵守专业调整的人员将被退还。平行自愿招生后,未完成的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构的规定重新招生。
(4) 档案调整按照各原籍省的规定进行,实行远程网上报名。
(5) 艺术类面向河南、山东、江苏、广东
河北省、安徽省、山西省和陕西省招生。专业成绩以省联考或学校考试成绩为准。具体准入规则如下。
1、美术:文化课和专业课通过合格线,按照专业课占70%,文化课占30%(动画除外)的原则依次录取。动漫专业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通过合格线,并根据专业课程成绩予以录取。
2、音乐舞蹈:文化课和专业课通过资格线,按照专业课高低分原则依次录取。
3、广播与主持艺术专业:文化课和专业课通过合格线,按照专业课高低分原则依次录取。
4、体育专业招生原则:在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生。
(6) 增加或减少分数的政策应按照学生所在地制定的政策执行。
(7) 录取结果公告:录取候选人名单报省招生办(考试机构)批准,经核实后,由省招生办(考试机构)和我院网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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