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七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2021〕1号),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具体如下:
1、考生将按照“平行志愿”规则录取,即“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最佳考生。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汉语、数学、外语、所选科目的最高成绩和所选科目的中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外省(市、自治区)考生按其汉语、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填报全部专业志愿者且不服从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3、考生成绩增减备案的,按照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有其他录取要求的,按省(市、自治区)录取原则执行。
5、各专业招生对考生的外语没有限制。中俄合作学校的外语教学语言为俄语,中韩合作学校的外语教学语言为韩语,其他专业的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八条美术专业招生的基本原则是:在考生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分别达到河南省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执行。上级部门对录取方式无具体要求的,按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出最好的学生。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专业、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九条考生的体质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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