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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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九条招生工作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执行教育部关于“学校责任和招生监督”的规定。

第二十条对所有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应根据其专业意愿给予优先考虑,并根据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的学生,除按字数录取外,还应按科目成绩录取。所有专业都对男性和女性开放,文科和理科都可以接受。

第二十一条我们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考试机构或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关于分数增减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徇私舞弊的,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并退还原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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