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条?录取方式: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录取批次:山东省为普通批;跨省招生录取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准入原则:
暑期高考: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主管部门本年度的相关要求,并根据高考成绩,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
春季高考:同一专业类别的考生将根据其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从高到低录取。不能与第一位专业志愿者见面的考生将根据第二位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如果他们仍然无法遇到第一位专业志愿者,他们将根据第三位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依此类推。如果所有的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转移,他们可以进入计划未满的同一专业类别;不服从调整的人员将被解雇。
候选人的所有加分和减分均应按照上级的相关文件执行。
招生结果公布渠道:高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招生通知书等。
第十三条特殊要求:
1、外语:我院各专业考生无语言限制,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学院不为非英语专业学生开设语言课程)。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执行。隐瞒既往病史或有其他欺诈行为的候选人一旦被发现,将受到严厉惩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入学资格或者学籍。
3、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对单个受试者的表现没有限制,也没有额外的口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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