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山东科技职业学院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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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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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学院应当按照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备案比例查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招生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高等学校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的招生原则。坚持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原则,文化考试成绩优先,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招生规则: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招生政策和指定的录取分数线。

(1) 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专业(专业)+学校”的平行志愿模式,根据高考和志愿录取的总分,首次填写志愿申请的考生不足。第二次填写志愿申请表的候选人将从高到低被录取。

(2) 未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

1、录取依据各省自愿设置和备案录取原则。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评分第一,跟随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第一次填写志愿者档案的候选人不足时,将从高分到低分招募。对于未开展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应遵循“志愿服务先行,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第一批志愿考生应被大学录取。当第一批志愿候选人不足时,应录取第二批志愿候选人,以此类推。

2、学校在招生和专业设置时,对入围的考生采取“明确志愿者”的原则,优先考虑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当第一位专业志愿者无法见面时,学校会安排第二位专业志愿者,以此类推。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则按照与志愿者类似的原则,将服从专业志愿者调整的候选人从高分调整为低分,不服从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相关科目也没有绩效要求。

(3) 在确定入学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都包含在总分中,没有单一科目的分数要求。

(4) 山东省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按照《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1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及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5) 艺术专业的备案原则和招生规则按照《山东科技职业学院2021艺术招生章程》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6) 招生结果公布渠道: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学院网站、招生通知书等。

第十六条外语要求:各专业外语不限。

第十七条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八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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