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石家庄人民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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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人民医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六条石家庄人民医学院对普通高校招生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这个

第七条学校按照自愿设置和各省备案招生的原则招生。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各省平行志愿备案的原则录取,并按照“评分第一,跟随志愿”的原则接受备案;未实施平行志愿的省份将根据考生申请的高校的志愿录取,即第一名志愿录取,第一名志愿录取不足时,第二名志愿录取。

第八条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各科成绩按汉语、数学、外语的顺序进行比较,取优录取。

第九条高考改革有选科要求的省份,不得有重新选科的要求。

第十条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受限制。符合省加分或减分要求的考生的待遇,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学校各专业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可以改学英语。

第十二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当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检查。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应当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愿意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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