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单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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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这个

入学规则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招生制度,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八条备案比例

根据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以及指定的批次和录取分数线,学院将按照备案比例进行备案,一般为120%。

第九条准入规则

学院将按照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统一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上的第一选择从高到低进行招生。当第一个选择没有完全记录时,学院将开设第二个选择,以此类推。最后,未填写自愿表格但同意转学的学生将被录取。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者清理”的方式进行,即加入档案馆的考生根据其专业志愿者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相同的备案结果下,文科考生将根据汉语、数学和外语各学科的成绩来安排专业,理科考生将根据数学、汉语和外语各学科的成绩来安排专业,高职对口生将根据综合、数学、语文和英语课程的成绩安排专业。

第十条根据教育部《202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关于加分和优惠录取的规定。

第十一条新生入学后应组织英语外语教学。受教师办学条件的限制,入学后只提供外语教学,非英语考生应认真报名。

第十二条“商务英语”专业的录取以英语成绩为准,“酒店管理”专业的录取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第四章其他

第十三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由于身体原因,考生应合理调整不适合自己的专业。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应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复试后未能正常学习的,或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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