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由省级教育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条学校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成绩择优”的原则,确定档案中考生的专业。也就是说,在专业招生计划中,根据候选人的专业志愿顺序和备案结果,从高到低确定候选人的专业。对于不能满足专业要求的候选人,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退还。为提高考生的专业满意度,学校可在相应批次的招生规模范围内,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的微调。
第十一条候选人备案结果相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需要学校制定同分排名规则的省份,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在文科和理科招生省份,文科学生按照中文、文科、数学和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招生,理科学生按照数学、科学、中文和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招生。
2、“3+3”模式改革各省,依次是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以及从高到低的三门入选科目成绩之和。
3、“3+1+2”模式改革省份,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优选科目成绩和两个重选科目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
第十二条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
1、要求考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的艺术类本科批次控制线。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统一招生规则的,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规则和要求执行。如果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统一的录取规定,而学校本身也有规定,则按照考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总分再次相同的,按第十一条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国家专项、地方专项、苏联专项和其他专项的准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直招士官定向培养的申请条件、政治考试、面试、体检、录取等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2021直招士官定向培养的通知》执行,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
第十五条学校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批准的奖励积分优惠政策予以认可。
第十六条除直接招收士官定向培养专业的男生外,其他专业的男女学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七条所有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检,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
第十八条学生入学后,组织公共外语英语教学。高考外语为非英语的考生应认真填写。
第十九条部分专业招生的特殊要求。建筑和城乡规划专业的学制为五年。对于建筑专业的考生,学校将在录取后组织一次基础艺术测试,不及格者将调整到其他成绩相当的专业。
第二十条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省份的招生,按照该省(直辖市)高考改革方案执行。
第二十一条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实行网上远程招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不得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学校有权追究任何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学校实行阳光招生。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和纪委的监督下,学校开展招生工作。招生计划、招生结果等招生信息发布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投诉电话:0791-8208284515070958918
电子邮件:jw@n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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