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招生工作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纪律要求。考生应根据其高考成绩录取,成绩优先,遵循其职业意愿,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办法在全省实施。省外按省(区、市)招生机关的招生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凡进入档案的候选人,均应择优录取。所有专业外语都不受限制,文理兼修,男女学生比例不受限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所有入学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这个
第二十条在本省招收考生专业时,如果第一个专业的考生不足15人,将转入被招收的专业,并根据考生填写的第二个及以后的专业志愿者转入被招收的专业;没有第二届及以后的专业志愿者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按照类似的专业调整录取;如果候选人没有第二个或后续的专业志愿者,并且不服从专业调整,他/她应再次征求候选人的意见(书面形式)。如果无法获得考生的意见,应按照我省的录取程序退学,如果不允许退学,应按照类似专业录取。
第二十一条本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招生以文史专业240人、理工专业260人为限。文学和科学领域的学生应根据考生档案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全部录取。未被第一个专业录取的考生将按第二个及以后的顺序录取;没有第二届及以后的专业志愿者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按照类似的专业调整录取;如果候选人没有第二个或后续的专业志愿者,并且不服从专业调整,他/她应再次征求候选人的意见(书面形式)。如果无法获得考生的意见,应按照我省的录取程序退学,如果不允许退学,应按照类似专业录取。
第二十二条专业特殊要求:由于行业就业的特殊性,申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的要求是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 1.0; 没有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疾病,无相关家族史;男性净高超过170厘米,女性净高超过160厘米。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与信号技术三个专业的报考要求为健康无残疾、心理素质良好;无色弱、色盲、矫正视力≥ 1.0; 没有纹身;无神经、血液、心脏、传染病等疾病,无相关家族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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