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航海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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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发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院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学院招生以各省(区、市)招生政策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招生总分为依据,参照综合素质评价,以德、智、体、艺、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2、采用“专业(类)+学校”填报模式的考生,符合体检要求的按填报专业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予以撤回。如果退出导致空缺,则应通过招募志愿者的方式录取他们。

3、对于“学校为备案单位”的考生,学院采取“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相同的分数与对数、语言和外语学习的分数进行比较。如果分数仍然相同,则将科学分数与物理分数进行比较,将文科分数与历史分数进行比较。如果所有申报的专业都不能满足要求,服从调整的将被录取到有空缺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将被撤回。如果空缺是由于退学造成的,他们将通过招募志愿者来录取。

4、对于我省专科学校提前批准为“艺术-艺术”的考生,我院采取“分数第一”的原则,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学院依次比较了他们的文化总分、汉语总分、数学总分和英语总分。

5、学院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奖励积分的优惠政策。

6、外语不受限制,但学院外语科目为英语教学。

7、男女比例没有限制,但不建议女生填报航海技术和海洋工程技术专业。

8、学院要求4C1通过江苏省新生入学必考。

9、学院对浙江省招生的新生没有选科要求。

10、学院采用“明确专业”的招生方式在内蒙古招生。

11、第二学期按专业招生,按专业授课。在第一学期结束时,学生自愿选择他们所属类别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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