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服装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1、文学、历史、理工科专业招生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对于考生的专业安排,我校没有设置专业年级差异,并尽量满足考生首选的专业要求。在相同的备案结果下,文史成绩按中文、文科综合、数学和外语的顺序确定,理工科成绩按数学、科学综合、中文和外语的顺序确定。如果考生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应根据服从情况进行专业调整。
2、艺术专业接受文学和科学。对于我校自主组织校考的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生源省招生控制线,根据校考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学校考试成绩相同,则根据文化总成绩、汉语、外语和综合成绩确定顺序;
对于未组织高考的专业,采用学生所在专业的统一考试成绩。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合格,文化成绩通过所在省招生控制线。学生按照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拔。统一考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总分、汉语、外语和综合成绩排序;
3、高考综合改革省级招生规则按照省级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4、学生所在地考试机构规定了相应录取原则的,按照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5、我校外语教学语言为英语。男女入学比例没有限制。所有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
6、学校对各省的优惠和奖金政策按照教育部及相关省份规定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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