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范大学录取规则(江西师范大学录取分数线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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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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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1) 一般原则:凡参加普通高校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文学、历史、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均应按照招生计划和“分数优先,服从志愿者”的原则录取。成绩优先后,按照江西考生志愿录取,再实施“专业优惠”政策(详见《江西师范大学2021江西省学生专业分配优惠政策具体实施办法》)。我们学校按专业招生。外语专业日语、法语、俄语和韩语(韩语-英语双语)专业的高考对外语没有限制。英语、翻译、商务英语(跨国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会计方向)和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方向)专业的高考外语为英语。我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课程有英语教学和分级教学。

实施高考制度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应当在符合生源地招生政策的基础上,执行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2) 报考体育专业的考生身高、视力不得低于所在省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英语、日语、法语、俄语、翻译、商务英语(跨国商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会计方向)、商务英语(国际金融方向)专业考生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朝鲜语(韩语-英语双语)专业考生的外语成绩不低于100分。

(3) 在备案分数相同的情况下,结合考生的学业评价和综合评价,普通高考科目成绩突出的考生(文科依次为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文科成绩,理科依次为高考数学、外语、语文、理科成绩)和省级优秀学生,优秀的思想政治品德、体育等方面优先录取。

(4) 江西以外省份艺术专业招生原则

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江西省以外省份的专业成绩,采用学生本籍相应类别的艺术统考(联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联考)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指定的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1、音乐学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编舞专业、广播主持艺术专业、表演(戏剧、电影、电视)专业:在符合国家高考政策的条件下,政治考试、体格考试和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对于加入我校的考生,考生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成绩优先,遵循专业自愿录取的原则;在相同专业成就的情况下,文化成就排名第一。

2、艺术专业、绘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服装服装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环境设计(建筑艺术方向)、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方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平面设计方向)专业: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政治复习体检和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对于加入我校的考生,优先考虑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高考文化分/高考总分×100×50%+统一考试(联考)专业分/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总分×100×50%),遵循专业自愿原则。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表现较好者优先;当专业和文化成就相同时,文化成就排名第一。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符合国家高考普试政策的前提下,政治考试、体检、专业统一考试(联考)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对于加入我们学校的候选人,考生综合得分优先(综合得分=高考文化分/高考总分×100×60%+统一考试(联考)专业分/统一考试(联考)专业总分×100×40%),专业原则遵循自愿入院原则。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表现较好者优先;当专业和文化成就相同时,文化成就排名第一。

(5) 江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原则

1、根据上级招生部门的安排,我校音乐表演(器乐、声乐)和舞蹈专业按照小修方向提前报名进入艺术类(2021报名的小修方向另行公布)。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政策和学校提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文化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要求,专业成绩达到江西省艺术专业统一考试相应批次专业资格线,音乐表演专业考生的小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练耳和专业分项成绩)已跻身全省前50名(含前50名),其他器乐特殊要求考生在省级辅修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练耳和专业分项成绩)中排名前15名(含前15名);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在省级辅修专业成绩中排名前100名(含前100名),要求女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符合以上条件后,根据辅修专业成绩(不含专业笔试、视唱、专业分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拔。如果次要专业成绩(不包括主要笔试、视唱和主要分项成绩)相同,则优先选择专业总成绩较高的专业成绩;如果辅修专业成绩(不包括专业笔试、视唱练耳和专业分项成绩)与专业总成绩相同,文化成绩排名第一。

2、除艺术预科名单中音乐表演(器乐、声乐)和舞蹈辅修专业的考生外,其他艺术专业按照江西省教育考试学院的批次安排和相关要求招生。

(6) 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1、体育教育专业和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招生对学生所在省体育教育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予以认可,文理并举。在符合国家普通高考政策的情况下,政治考试、身体考试和专业统一考试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学生按照相关省份的备案规定和“专业成绩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在相同专业成就的情况下,文化分数较高的优先考虑。在职业成就和文化成就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较高的优先考虑。

2、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我校注册考生的体育水平应达到国家一级或以上,并必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高考文化成绩应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招募规则执行。

3、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招生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文件执行,具体录取办法按照当年《运动训练与武术及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手册》执行。

(7) 联合招收香港台华侨、招收台湾免试学生、推荐和招收香港台优秀华侨和学生(运动员)等,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8) 所有进入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人力资源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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