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东方学院录取规则(河北东方学院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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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东方大学的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注册条件和准入规则

1、2021取得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资格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学校”为单位。落实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按照专业志愿者由高到低招生。不符合专业(类)入学条件的将从档案中撤回。如果档案中有空白,将收集第二名志愿者,直到记录我们医院的计划数量。

对于尚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高校”为基础。执行相关省份备案规定,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原则,按照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最佳人选。当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整并符合录取条件的候选人将被调到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4、我校各专业不实行自愿毕业。招生比例按照原籍省的规定执行,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招生人数可根据情况进行调整。普通候选人的申请分数相同。他们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成绩,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各专业的男女比例没有限制,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

6、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和建档政策。

7、申请我校艺术专业的考生请参阅我校艺术招生手册。省(市、区)招生部门对文艺、体育考生招生规则另有规定的,按当地招生政策执行。

8、2021,我们将按照原籍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检查口试入学条件。

9、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保留了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以调整统一考试中在线学生的不平衡。

10、入学复审内容: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入学资格和身体复审。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

11、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有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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