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春季考试招生章程(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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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春季考试招生办法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2022年春季考试中职毕业生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制定我校春季考试招收中职毕业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关于招生政策的公告、主要监管手段及相关信息,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招生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本章程已经学校审核通过,并根据国家法律和招生政策报上级审查。

第四条 学校简介

一、学校名称: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

二、学校类型:公立全日制应用技术高等学校

三、学校级别:大学本科、高等职业

四、学校代码:12105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深路2号

六、学校基本概况: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是国内第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位于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隶属于天津市政府。

学校占地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365个教与做相结合的实验实训名额,校内教学科研设备20000余台套、价值超过5亿元人民币,关注“使用高端设备、先进技术培养优秀人才”实践教学理念,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大学本科、职业教育涵盖先进制造技术、自动化技术、航空航天技术与服务、交通技术与服务、软件和通信技术、新能源、经贸管理、文化创意与科技、应用语言等9大应用学科群,本科专业22个,23个职业专业,已形成专注于工程,管理、艺术协调发展的专业布局。在校生约1.超过 30,000 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位居全市高校前列,近三年非学历教育培训规模累计8.50,000 人。

学校秉承“崇真、求精、良知”的校训和“容纳海纳、敬业乐业”的中德精神,始终坚持聚焦产业发展需求,传承“卓越”、“诚实守信”的工匠精神,致力于培育“政治、技能的、诚实、“理性和平”高级技师、一线工程师、大国工匠。2017,学校获批天津市首批文明校园,获批“2020年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被市政府确定为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当前的,学校肩负“为国考制、为地方谋发展的重要使命,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力推进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

第二章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五条 学校设立学校招生委员会,由市招生委员会领导,学校招生的总体责任,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研究与招生工作有关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下设学校招生委员会,是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有关规定,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费用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学校条件、专业功能、生源状况与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天津春季考试中职毕业生招生计划,并向公众公布。具体专业规划见市高招生办印发的《2022年天津市中职毕业生春季考试招生计划》,或登录市考试院天津招聘信息网(www.招考.net)和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茨瓜斯.教育.cn) 查询。

第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校按照天津市批准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是:6人间,1000元/学生/年;4人间,1200元/学生·年。详情请参阅《新生入学须知》。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和招生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开程序原则;落实教育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招生按照工程技术和管理服务进行。以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考试总分为主,考验道德、智慧、身体、美国综合评估,综合评价和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候选人和社区的监督。

第十一条 录取以考生填写的学院志愿为准,根据考试成绩录取专业。即根据考生先填写的高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申请我校的首选候选人;仅当同批最低控制线申请我校为第一志愿的考生人数少于我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只录取了申请我校二选一的考生,等等。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也就是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队,并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业或退学的安排将按照数学处理、外语、语、综合能力单科成绩降序录取。

第十三条 全国高校招生工作是教育部统一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管理制度,招收保单加分候选人,落实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 教育部规定、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学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将被注册,获取学生身份;对于非标,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

第十五条 按照规定,学校收到天津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十六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拿着录取通知书,按学校相关要求及规定时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应该请假。未请假或逾期休假者,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除外,视为放弃入学。具体注册要求请参考新生学校注册说明。

第十七条 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录取程序,注册;复习时发现学生作弊、偏袒、欺诈等,确定不合格复审,应该取消。

第十八条 新生注册学籍后,根据《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学生日常行为守则》、《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管理,根据教学计划培训学生。

第十九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国家补助、工作学习、特困补助等政策,形成了“奖、勤奋、帮助、贷款补充、减少、“免”七合一学生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市级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同时,学校吸引社会、企业和个人捐赠,设立多项社会奖学金。

第二十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核,达到毕业标准者,授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本科学位、文凭。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2年春季考试中职毕业生招聘。

第二十二条 招生咨询过程中,顾问的个人意见、仅供考生参考填写志愿,不属于学校招生承诺的一部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中德应用科技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万维网.茨瓜斯.教育.cn

招生网站:https://zs.茨瓜斯.教育.cn

电话:022-28776099、28776655

传真:022-28776106

监控电话:022-28771113

监督信箱:jwbgs@tsguas.教育.cn

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雅深路2号

邮政编码:30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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