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招章程(湖北土地面积 (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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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单一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个人招生规定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个别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知诚函[2022]3号),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决定2022年组织实施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考试招生工作秩序,严格多元化的人才选拔标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本章程是专门制定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 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湖北职业学院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概述、“选择性录取”原则。

第三条 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湖北职业学院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院校个别招生工作、新闻媒体、监督候选人、他们的父母和社区。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80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六条 学校性质:公共办公室

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招生级别: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水平

第八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学校领导领导,学校纪委书记、分管学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负责人、招生专业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单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课程,制定实施计划,重大事项一举决定。

第九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高职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专门负责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院校招生进行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22年,学校将设立5个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专业,总计划600人,具体详情请参考下表。(笔记:招生对象为中职毕业生)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计划

招生对象

1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120

中职毕业生

2

工程地质勘查

120

中职毕业生

3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120

中职毕业生

4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120

中职毕业生

5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120

中职毕业生

学校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不超计划录取,学校可根据报考人数,对分专业计划在省教育厅批准的总计划内进行调整。

第四章?报名条件与方式

第十二条??报名条件及志愿填报工作执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函〔2022〕3号)有关要求。

第十三条?5月28日,所有志愿填报我校并通过审核的考生到我校招办领取准考证。已经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招办审核备案。

第五章?考试及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此次高职单招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的模式,考试时间为5月29日(其中文化素质测试时间为上午9:00-12:00,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下午)。各专业考试方式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文化素质考试测试内容

职业技能测试内容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语文、数学??

专业技能测试

工程地质勘查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第十五条??考试计分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其中文化素质满分?2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00分,数学100分),职业技能测试满分200分。合计总分400分。

第十六条??对取得中级(含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中职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可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200分。

第十七条??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按考生志愿划定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分数相同的考生,有文化成绩的按照文化成绩排序;若文化成绩相同,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无文化成绩的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对各专业志愿投档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调整至考生充足的专业执行。

第十八条?6月6日前学校完成拟录取工作,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办并办理录取手续。凡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今年后续普通高校招生统一高考、技能高考以及其他考试和录取,我校也不办理退档手续。

第六章 收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我校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国土资源调查与管理

5000元每生每年

工程地质勘查

5000元每生每年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5000元每生每年

宝玉石鉴定与加工

5000元每生每年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5000元每生每年

笔记:本次单项考试报名费为200元/人,考生收到准考证时收取。学生入学后,住宿费、书费及其他费用参照其他学生收取。

第二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我省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规定时间申请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大二及以上成绩优异、优秀学生还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 高职院校单招录取的考生,要求和普通高考、技能高考录取考生一致,需要全日制学习,并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了教育教学计划的内容,通过考试,满足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实行学历电子注册,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专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高职院校个人招生属于特殊招生类型,本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校、转专业,特殊情况需要转专业,可在当年高职单招专业范围内按规定转。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院校实行单独招生考试、招生全过程监督,严格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单独的入学考试、招生工作公平、上市、只是。监督举报电话:027-84730276。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事宜,没有机构和招聘代理,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训练课程,考生和家长请注意。以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名义非法招生、举办考前培训班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往单独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规定,受本章程约束;如本章程与国家有关政策有不一致之处,服从国家及上级有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咨询及联系方式。

支持热线:027-84731188 84732288 84733388

在线咨询QQ号:800848531 800858480

学校网址:http://万维网.hbgt.教育.cn

招生信息网网站:http://zsxx.hbgt.教育.cn

电子邮件:hbgtzsb@163.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育才路399号。

邮政编码:430090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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