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美术学院2022年美术班录取规则已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从招生规定,以供参考:
录取原则
我校实施远程网上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择、公共程序,德智体全面检查、概述、优异录取”和“成绩优先”,招生以“志愿”为原则。
1、传动比: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学生比例)决定轮班比例,转入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以内。
2、我校执行省教育招生部门制定的生源加(减)分政策,使用加(减)分后的成绩转移、录取和确定专业。
3、录取方式:
备案规则按照各来源省规则要求执行,入档考生将按照我校录取程序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承认生源地省教育招生部门制定的加(降)分政策。
(一)使用省统考(联考)、校际(水平)联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入档考生文化表演与省统考(联考)、校际(水平)联考)成绩达到全省艺术类相应批次、学科录取控制分数,并符合原籍省相关录取要求,入档考生参加省艺术统考(联考)、校际(水平)联考)统一排名,首选。
(二)使用我校艺术专业学校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入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内相应批次艺术、学科录取控制分数;涉及省艺术统考(联考)的,省艺术统考(联考)成绩须符合学生所在省的要求;并符合原籍省相关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根据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校考试成绩,统一排名,首选。
(三)使用文化分数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入档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内相应批次艺术、学科录取控制分数,并符合原籍省相关录取要求,在此基础上,按照文化总分(含政策加分)进行统一排名,首选。
(4)可授予艺术学士学位的非艺术专业:入档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已达到对应批次、学科录取控制分数,并符合原籍省相关录取要求,按高考文化总分统一排名(含政策奖金),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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