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银川能源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从招生规定,以供参考: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获得省级认可、城市、自治区组织艺术专业课程考试成绩,艺术专业不再单独考试。根据学生情况,学校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的最低控制分的考生范围内,确定文化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录取分数。
文科课程一般。录取按文理科综合成绩排序,录取从高到??低。当专业课程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专业课程与文化课程同时进行,按学科顺序和成绩排序。文史单科的顺序是综合文科、语、数学、外语;理工科单科顺序为综合科学、数学、语、外语。
第十七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其他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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