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武汉文理学院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以下是关于武汉文理学院录取规则的详细信息,对于武汉文理学院感兴趣的同学们一起来看看吧。
武汉文理学院的录取规则有哪些
第八条,武汉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九条,录取时,武汉文理学院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对于各种符合优录政策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条,除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外,武汉文理学院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教学外语。
第十一条,武汉文理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武汉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武汉文理学院认可考生所在省(区、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专业成绩使用统(联)考成绩的省(区、市),除生源所在省(区、市)有另行规定外,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的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武汉文理学院体育类考生的录取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专业考试合格,二是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三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
专业成绩使用湖北省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体育类专业按“文化成绩×50%+体育身体素质测试成绩×75%”,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武汉文理学院不设专业志愿级差,按照学生填报第一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平等对待。
第十八条,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期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于报到日前向学校申请办理请假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以录取通知书规定报到时间为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武汉文理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凡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武汉文理学院按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休学或退学。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因其他原因需转专业的学生,在第一学期末,学生本人根据学校教务处转专业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后可转入其他专业。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艺术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体育类专业不能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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