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宁师范学院录取按照志愿优先原则进行。集宁师范学院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规则,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学校将予以退档。集宁师范学院详细的高考录取规则已经为大家整理好了,请接着往下看吧。
集宁师范学院录取规则是志愿优
第七条集宁师范学院按照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和教育部、自治区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历年考生报考情况、历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生源质量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本、专科分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不预留计划。
第八条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一的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将本校招生来源计划按时报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
第九条新生录取工作在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集宁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集宁师范学院录取新生按照远程网上录取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集宁师范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投档录取规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本校投档、阅档、录取规则:
(一)在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本校招生计划数120%或省级招委会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二)录取执行“专业志愿清”规则,对考生所填报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投档考生,集宁师范学院将予以退档。
(三)报考文科、理科、蒙授文科和蒙授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出现平行分时,文科类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类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四)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成绩或联考成绩(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使用我校专业校考成绩)本科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区相应类别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排序成绩如下:
1.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本科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排序,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统考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联考(内蒙古艺术学院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含政策性加分)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按专业校考成绩乘以60%与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乘以4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如折合后总分出现平行分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五)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自治区)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录取。
(六)英语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口试,成绩达到及格。
(七)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集宁师范学院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八)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等专业的考生须到校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专业面试、体检不合格的,转到其他非师范专业。
第十一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等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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