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技大学高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凡投档到西南科技大学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详细的西南科技大学录取规则已经整理好了。
西南科技大学高考录取是以分数优先
第十一条西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西南科技大学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参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西南科技大学实行按专业和学科专业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有工商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设计学类、材料类、矿业类、电子信息类、土木类、建筑类、机械类、计算机类、兵器类、核工程类等招生大类。学生完成大类基础培养阶段后,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专业分流或转专业。
第十三条西南科技大学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录取时对生源质量好的省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凡投档到西南科技大学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外语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应试外语语种与专业相同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六条艺体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中:四川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50分(含50分),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体育类专业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七条西南科技大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西南科技大学将组织相关测试。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西南科技大学原则上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西南科技大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西南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西南科技大学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西南科技大学将视其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西南科技大学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后形成的总成绩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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