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招生规定,学院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招生,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收全国高考学生。
1、我院根据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档案调整比例。录取依据的是报考者的高考总分(包括政策奖金)。如果总分相同,则首选英语成绩,然后是汉语成绩。
2、我院在录取时满足了考生的第一个专业愿望,没有成绩差异或专业差异。
3、我院承认国家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分数和档案增减政策。
4、入学时,对原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男女学生比例不限。
5、高考改革中各省的录取办法按照各省的相关政策执行,我院不作任何附加要求。
6、为维护考生利益,在高水平招生录取期间,招生办将及时联系考生,确认录取专业、通知通讯地址等相关事宜。我院受理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志愿者的考生的退档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优秀招聘主管部门归还优秀招聘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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