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商业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潍坊商专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并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潍坊工商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第二条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程序公开、德、智、体、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潍坊工商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院概况第四条学院全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代码:13388第五条学院地址:诸城市凤凰路5600号,山东省第六条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第三章组织第八条学校成立以校务委员会主任为首的招生领导小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2022年的招生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有关工作,对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工作。第九条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第四章招生专业与招生计划第十条学院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发布的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将通过省、省招生主管部门、高校招生手册、高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具体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第五章招生规则第十一条报名条件:1、参加2022年全国统一高考(春季高考、夏季高考)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2、考生体检及专业申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第十二条招生规则:学校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厅的政策法规,实施“阳光工程”,落实招生工作的“六开六禁”,坚持德、智、体、美的综合评价和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学生。实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规则招生;非平行志愿省份按照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政策执行。按照“专业+学校”平行志愿段报名参加山东省夏季高考的考生,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量由高到低录取,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招生自愿录取。山东省以外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将按照“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没有遇到第一位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将考虑第二位专业志愿者,而那些仍然没有遇到第三位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依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整。对于不能与专业志愿者见面但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学校将随机调至副专业,直至全部招生;未与专业志愿者会面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应返回档案。第十三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如果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拒绝录取”的规定,学校将实施“拒绝录取”。第十四条新生入学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第十五条学校同意各省(市、自治区)提高考生成绩的政策,并按照省招生部门的规定提高成绩、备案和报名。第六章收费和退款标准及补贴政策第十六条学校应当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款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办字[2018]9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七条学校采取奖励、贷款、补贴、津贴、免税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助学项目。补贴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的《山东省学生补贴资金管理办法》(鲁财会计[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七章资格考试与发证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应当进行学生资格考试和身体检查。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欺诈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并予以退回。第十九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证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文凭。第八章其他第二十条学校不得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办理招生事宜。学校有权追究以潍坊工商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的责任。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潍坊工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联系人:电话:0536-6050753(招生就业办公室)6551229传真:0536-6050753(招生就业办公室)学院网站:http://www.wfgsxy.com电子邮件(E-mail):gsxyzj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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