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通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在普通本科生招生中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德、智、体、美、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备案结果(包括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确认的全国高考奖金项目)提出备案,但高考奖金项目和成绩不得用于招收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原则上,对于自愿按顺序归档的批次,归档调整比例应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学校对报考考生的专业安排方式和奖金政策处理方式:学校认可各省(区、市)奖金积分后形成的报考结果(含小数点),并将其作为专业录取和安排的依据。专业按“分数明确”的方式排列(内蒙古自治区除外),即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方式排列,并与专业志愿者相结合,专业之间不存在年级差异。如果考生成绩相同,理科(或综合改革)的录取顺序根据数学、语文和外语的成绩确定;文科学生按其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录取。对于无法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且不服从专业调整的人员,学校将取消该档案。
第十四条学校改革省(区、市)高考录取办法,按照考生所在地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第十五条学校实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自愿结业”的专业安排办法,即报考人员根据专业意愿由高到低录取。对于同一专业的录取,如果成绩相同,理科的录取顺序根据数学、语文和外语的成绩确定;文科学生按其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录取。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者填写要求且不服从调动的,学校将取消档案。学校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省级招生计划数量招生。对于不符合入学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该档案。
第十六条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只招收具有本条所列专业志愿者的候选人,对不符合要求的专业志愿者,学校将予以退回备案。
第十七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相关补充规定。
由于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时要求毕业生不具有异常色觉功能,因此色盲和色弱的候选人应仔细申请以下专业:车辆工程、交通运输、安全工程、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自动化、建筑和建筑。
第十八条学校安排以英语为外语的教学,特别是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电子信息工程(中外合作办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生物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安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中外合作专业,主要课程以英语授课,考生应该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建议非英语语言的考生在申请考试时仔细选择。
第十九条入选资格的特殊类型考生,如推荐学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艺术(包括设计、绘画、音乐表演)等的专业安排方式、奖金政策处理方式和录取规则,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相应类别的招生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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