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南师范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四条学校在全国招生。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本校本科生招生计划由有关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并通过学校招生章程、招生网络、招生宣传材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五条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保留计划数量不超过当年本科招生规模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并通过“全国高校招生生源计划在线管理系统”进行调整和使用,主要用于同分考生的录取和生源质量的调节。
第十六条我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进行,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根据教育部今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条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七条外语要求:1。英语专业:英语;2、其他专业: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教学,没有其他小型语言教学。
第十八条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各省(区、市)考生情况和生源地规定,确定升学比例。
第十九条我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对省(区、市)招生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高考奖金项目和加分的有关规定予以认定。
第二十条我校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专业招生原则
1、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者;在分配专业时,首先与专业志愿者一起分配候选人的专业。如果考生不能满足自己的意愿,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他们不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撤回。根据报考人及其专业志愿者的实际报考结果(包括小数部分)安排报考人报考专业,不存在专业年级差异。当实际成绩(包括小数部分)相同时,专业按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未完成的计划将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构的规定重新招募志愿者。如果自愿招募后无法完成该计划,其余计划将被撤回。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将由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政策和备案录取模式进行。
第二十二条我校部分本科专业实行分类招生。当考生填写高考志愿时,他们可以将专业作为专业填写。按同一专业类别招生的新生,无论其在招生时所属专业类别中的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后,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专业类别中的专业。
第二十三条美术专业招生原则
原产地有明确备案规定的,按照规定办理;如果没有明确的申请规则,请按照我们学校的入学规则申请。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采用河南省编导制作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我校报考的合格学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录取后,将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将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根据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为:综合总分=(文化成就÷文化课满分×100×0.6)+(专业分数÷专业课满分×100×0.4)
2、音乐学专业:利用河南省音乐专业统一考试成绩,在我校报考的合格学生中,考生的综合总分按考生文化课成绩的40%和专业课成绩的60%的百分位权重计算。录取时,根据综合总分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候选人。
根据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为:综合总分=(文化成就÷文化课满分×100×0.4)+(专业分数÷专业课满分×100×0.6)
3、音乐表演专业:在河南省音乐统考成绩达到96分以上的合格学生中,按该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该专业的分数相同,则将根据该专业的总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该专业的总分相同,则将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选择学生。
4、舞蹈编导、导演专业(音乐舞蹈学院培训):采用河南省舞蹈艺术与舞蹈统一考试成绩。在我校录取的合格学生中,专业总分在160分以上的,按专业总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该专业的总成绩相同,学生将根据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5、舞蹈编导、导演专业(体育学院培训):利用河南省舞蹈国际标准统一考试成绩,在入校合格学生中,根据该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该专业的总成绩相同,学生将根据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6、美术专业和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学生当年所在省美术统一考试成绩,以及在我校备案的合格学生中,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50%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根据综合总分由高到低选出最佳考生。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根据文化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录取最好的学生。
根据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为:综合总分=(文化成就÷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分数÷专业课满分×100×0.5)
7、绘画专业:采用河南省美术统考成绩。在我们学校报到的合格学生中,他们将根据专业课程的成绩从高到低被录取。如果专业课程的成绩相同,将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四条体育专业招生原则
1、体育专业:利用河南省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学生中,考生综合总分按百分制权重计算,其中文化课和专业课的分数分别占50%,考生按综合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将根据学生的专业课程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他们的专业课程分数相同,则将根据他们的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根据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为:综合总分=(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满分×100×0.5)
2、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河南师范大学2022年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手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符合有关招生规定和要求。
1、体育教育专业招生原则(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利用河南省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达到河南省体育教育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学生中,考生综合总分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的50%权重计算,录取时按综合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筛选。如果综合总分相同,则将根据学生的专业课程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他们的专业课程分数相同,则将根据他们的文化课程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根据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为:综合总分=(文化课分数÷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课分数÷专业课满分×100×0.5)
2、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原则:同一般专业招生原则。
第二十六条专科升本专业招生原则
按照河南省招生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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