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招生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办的有关政策规定,以考生的相应分数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生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分别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一般类别(历史类别、身体类别)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申请专科学校和专科专业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考中纳入高考总分的三门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体质健康考试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物理)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定,备案后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考生按专业志愿者填报顺序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录取。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如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到同一高校专业组中有空缺的专业,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四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的考生需认真报名。
第二十五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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