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原则。根据尊重学生专业意愿的原则,所有进入学院的考生均按照考生的第一个专业意愿录取;加分、减分和档案管理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进行排名。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应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艺术与体育专业招生原则:在双向交叉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专业成绩相同时,将根据文化课程成绩从高到低选择学生。当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相同时,将根据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的总和从高到低选择学生;有特殊要求的省份应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录取规定。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没有特殊要求;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言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语言不受限制。新生统一使用英语授课;考生的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六条学生报考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考试和入学资格复审。学生在复审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认定其复审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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