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一般类别(历史、物理)、艺术和体育类别(包括音乐和艺术)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申请大专院校和专科专业时,高考总分中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检三门科目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检三门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体质健康考试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在普通(历史、物理)专业分类中,按照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则,备案后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按照专业志愿者填报顺序和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对考生进行记录。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体育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备案规则备案后,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排名被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本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第二十五条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全部不被录取,如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调到同一高校专业组中有空缺的专业,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要求;不服从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需认真报名。
第二十七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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