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海行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1、 根据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规定:
1.省招生办将根据我校当地招生计划数和备案比例,按照当地确定的备案原则,将第一轮平行志愿者(或第一名志愿者)的学生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进行备案。具体招生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的实际生源确定。原则上,实施平行自愿报名的批次报名比例不超过105%,不实施平行自愿报名的批次报名比例不超过120%。
2、进入档案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最佳考生。总分相同:文科专业按中文、外语、数学顺序录取;理科专业按数学、外语和汉语的顺序录取;专业录取时,不分文理科的省市考生将按中文、数学和外语的顺序录取。(不包括在上海预先批准的候选人)
3、报考上海市预选专业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考生将按照汉语、数学和外语的顺序录取。
4、报考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美术专业统一考试,考试合格。他们的文化分数达到了艺术专业的录取控制线。根据备案结果,根据专业志愿者人数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如果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美术考试、素描、色彩和素描的总分。
5、政策加分包含在重大录取时的总分中。
6、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但未进入专业志愿者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动的考生将被调任录取。
2、 当第一轮平行志愿(或第一志愿)学生不足时,省招生办可在同一批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备案,实施平行志愿备案的批次不得超过招生计划剩余考生数量的105%,未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批次不得超过招生计划剩余人数的120%;如果生源仍然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分配给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招生。
3、 高考改革中有关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按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4、 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招生实行“按专业志愿者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排队录取”的招生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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