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财经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八条专业培训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英语、日语和韩语专业只招收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日语和韩语专业在入学后从零开始接受培训。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各专业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要求学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外语为英语的考生应报考。
国际税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经济统计、应用统计、统计、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商管理、营销、金融技术、,金融工程等专业课程和公共外语均采用英语授课,英语考生应报考该外语,不推荐其他语言的考生。
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俄语和日语。其他语言的考生应仔细登记。
第9条批准的男女学生比例要求
对男孩和女孩的比例没有要求。
第10条批准的身体和健康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11条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在实施连续志愿服务的省(区、市)中,档案推广的比例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数量的120%以内。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件升级的比例通常控制在招生计划数量的105%以内。如果对学生在原籍省份的报考比例有特殊规定,则以其规定为准。
(三)实行顺序自愿录取办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所大学的考生。当第一所大学的志愿学生来源不足时,招生不足的招生计划可以接受希望进入第二所大学的候选人和其他志愿候选人。实行平行自愿招生办法的省(区、市)按照省(区、市)政策招生。
4、对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全国高考奖金政策的考生,学校根据其统一考试成绩的总分,认定省(区、市)形成的备案分数,并以此作为招生和专业设置的依据。
5、学校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第一”的录取原则,录取专业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有单独规定的省(区、市)按照其规定的录取规则执行。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的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调整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并满足招生不足专业的招生要求,直到招生名额满为止。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要求且不服从调动或服从调动但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6、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招生专业的选题要求以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2年颁布的备案和录取规定。
7、内蒙古自治区实行“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定。
8、对于高考报考成绩相同、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执行考生所在省(区、市)的相关政策,优先考虑政策规定的相关学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9、只有具备专业志愿者的考生才能进入学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已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但经专业调整后,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准予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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