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方医科大学的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生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一般类别(文科或历史、理科或物理)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招生比例和生源的要求,合理确定招生比例。原则上,招生比例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应根据生源情况在该比例内进行适当调整。在实施平行志愿招生的省份,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招生规则和生源,确定微调方案和招生计划比例。
第二十条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体质健康考试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南方医科大学备案要求时,根据考试成绩、专业志愿者、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大学的招生原则。
第二十一条1根据“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专业志愿者不存在年级差异。在对普通专业(文科或历史、理科或物理)进行评分时,按照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则列出后,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的排名从高到低录取。首先安排排名高的候选人的第一位专业志愿者。如果专业已满,则逐个检查学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者。在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习过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没有排名或排名分数的省(区、市),如果考生的总分相同,将比较单个科目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中选出最好的科目。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和外语成绩(历史是语文、数学、外语和历史),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和外语成绩(物理是数学、语文、外语和物理)。
2、如果填报专业志愿者的考生不被录取,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并考虑单个学科的成绩,转入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专业。否则,它们将返回到文件。
3、当第一次报考未满时,将依次录取下一批考生,但只有上一次报考后未报考的专业才能录取。
第二十二条申请资助学习的考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资助学生综合考试。考试合格的,报考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和教育部审批。
第二十三条少数民族预备班学生的招生,应当从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不低于省(自治区)升级分数线以下80分的少数民族考生中择优录取。经过一年的预备训练,那些通过考试的人将被调到我们学校。
第二十四条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学生在新疆、西藏的高中入学,按照教育部和我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学校各专业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认真报名。
第二十六条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奖金项目和分数在各省实施。加分适用于除八年制临床医学系统(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以外的专业等级。符合国家和省级招生办公室批准的各种优秀入学条件的考生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校对退学生和新生一视同仁,招生比例没有限制。
第二十七条学业成绩要求。在广东省,在我校申请本科和专科普通专业时,高考总分中包含的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门选修课相对应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三门选修课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八条我校在北京、上海、浙江、海南、山东、天津、广东、河北、辽宁、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江苏的选拔要求,按照公布的选拔要求执行,招生原则按照上述省(市)公布的规划和有关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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