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本校按文史、理工、艺术类招生。对于生源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选科目必须符合考生的专业要求。录取后,我校将实施省公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及相关措施。
第十六条备案时,根据省招生办提供的备案结果(包括高考加分)进行升级。专业录取时,经省招生办公室确认的全国高考奖金项目,我校认定为考生奖金项目中最高的一项,最高分数不超过20分(无省级计划的招生类型不适用)。
第十七条??所有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顺序录取(即分数优先)。同一专业录取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文史类或首选科目为历史的综合改革省市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实行“3+3”模式的综合改革类、理工类和首选科目为物理的综合改革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符合各项条件且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我校投放生源计划的各省(区、市)。? ? ?
第十八条对于按顺序申报的一批志愿考生,在首批志愿考生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受理非首批志愿考生,并根据申报结果择优录取。如果合格的非首选候选人仍然不足,将根据各省的安排进行招聘。根据该批平行志愿申报,未完成的计划还将征集志愿者。如果志愿者招募仍然不足,剩余计划将转移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我校将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坚实基础计划面试的参考资料,作为调整高考招生专业志愿者的参考资料。
第二十条特殊类型学生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我校制定的具体录取办法执行。
第二十一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和我校根据需要制定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应当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复审不合格的学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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