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招生形式主要包括普通高考、少数民族预科、高水平运动员、香港、澳门、台湾学生等。各省有预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等招生批次,每批专业志愿者均为平行志愿者。
1、 普通高考
(1) 文件提出原则
执行来源省(区、市)的文件征集政策,承认来源省(区、市)符合国家奖金、优惠和分数降低政策。
(2) 主要录取原则
对同一批入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平行自愿的方式进行,即按照“分数优先、志愿者跟随”的原则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分类,确定专业。如果无法确定专业,则应进行另一轮分类,直到无法重新分配。如果专业经过多轮分类仍不确定,则应进行调整或退出;在此过程中,在每轮评分后,确定每个专业的分数线作为下一轮评分的评分标准。因不符合该专业入学条件而退出该专业而导致的空缺计划不会延期。
(3) 分数排队的基础
?1.普通类:按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排队,总分相同时,生源省(区、市)分文理的,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成绩为序依次比较;不分文理的,按投档位序为依据比较。
2、体育:学生所在省(区、市)承认体育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一考试)的省(区、市),不分文理,按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果专业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分、数学总分、外语总分和语文总分的顺序进行比较。
3、美术:承认在原籍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一考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分文理科,按照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总分、语文、外语和数学分数的顺序进行比较。
2、 少数民族预备课程
少数民族预科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学生所在地省(区、市)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预科阶段考试合格后,学校将根据《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转江西科技师范大学专业实施方案》安排专业。
3、 高水平运动员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规则》执行。
4、 来自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候选人
港澳台学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香港台招生通则》执行。
第十六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方案和专业特点,对部分专业的招生有特殊要求的,除遵守上述招生规则外,还必须符合当年制定的《江西科技师范大学部分专业招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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