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钦州幼儿师范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根据教育部、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条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的备案规定,确定备案比例。原则上比例为1:1.05,具体比例根据生源和招生省份文件要求确定。
第十一条学校在各省(区、市)实行高职院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自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原则上按照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入学期间,学校可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各专业招生原则如下:
(1) 关于普通专业的录取。
学校本着“分数优先、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将考生按年级从高到低排列入档,并结合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者进行专业安排。同批考生的专业安排规则: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获得专业选择权和专业调整权。根据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顺序,按第一名专业志愿者录取。如果他们不能满足要求,则根据他们的第二个专业志愿者进行录取。如果他们仍然不能满足要求,则根据他们的第三个专业志愿者进行录取,以此类推。当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者已满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将调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由于入学时间紧迫,学校将不再征求考生对入学和退学的意见。
(2) 关于体育舞蹈表演专业招生的思考
申请我校体育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招生考试院或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体育舞蹈专业统一考试,达到合格水平,其文化成绩和技术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对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我校执行各招生省(区、市)的备案规定,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相同的备案结果下优先考虑专业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体育舞蹈表演专业成绩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或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为准。我们学校不会再组织一次学校考试。
(3) 关于音乐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的招生。
对于我校音乐教育和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学校采取“以专业艺术为主,跟随志愿者”的原则。对同批进入档案馆的考生,凡参加过相应专业音乐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合格水平的,按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如果艺术成绩相同,申请分数高的候选人将首先被录取;录取后,同一批考生按备案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专业计划满分。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专业考生的美术考试成绩采用广西招生考试院或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另行组织学校考试。
(4) 各省(区、市)每批招生工作完成后,我校不受理考生的退学申请。
第十三条我校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不符合开设非英语语言的条件。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仔细填写。
第十四条男女学生比例和民族构成不受限制。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加分、减分的政策规定,并计入入学总成绩。
第十六条我校招生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在线招生,招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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