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阳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六条学校的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统一领导,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17条录取规则
1、按照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2、大专普通批次根据考生的专业意愿从高到低进行选择。成绩相同的考生将根据语文、数学和外语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候选人的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果你不服从专业调整,你将被解雇。
3、美术专业考生需参加原籍省组织的美术专业统一考试。对于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统一考试成绩达到省级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统一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专业分数相同,将根据文化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选择;具有相同文化成就者,按汉语、数学、外语的高低顺序录取。(省级招生办公室对艺术类专业平行志愿备案有明确规定的,按照备案方式办理。)
4、体育专业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平平的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的成绩仍然平分秋色,学生将根据语文、数学和听力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将根据录取时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总分持平,将根据专业加试结果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如果他们仍然平分秋色,他们将根据中英文组合被录取,他们的数学分数将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考生未在规定期限内参加高考体检的,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同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关于分数增减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招生结果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格式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我们的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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