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第十四条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应当贯彻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1、备案原则: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备案规定和招生照顾政策。
2、在总招生计划不变的情况下,可以调整子专业计划。
3、专业安排:学院按照分数优先、结合专业志愿者顺序的原则确定招生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者等级。学院将安排对空缺专业有充分专业规划、愿意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已注册专业计划且不愿意遵守专业调动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4、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录取原则有明确要求的,学院应当遵守。
5、各专业男女生入学比例不受限制。
6、外语要求:无语言要求,但学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7、我院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对考生的体检要求进行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高校招生体检中乙肝病毒检测的通知。特别提醒:由于工科专业的特殊性,不符合申请工科专业要求的考生,如色弱、色盲等,可能不会被学校相关专业录取,但可能会被调到不受此限制的其他专业。
第十五条入学条件:根据教育部的规定,新生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和学院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那些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学生应该向学院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外,不请假或逾期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试。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核实在高考中作弊的学生,学院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由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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