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五条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要求,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坚持德、智、体、艺、劳全面考核和综合评价,并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最佳候选人。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位于。
第十七条专业外语不受限制。专业教学中使用的外语是英语。
第十八条各专业文理兼修,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凡申请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如实填写病史。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执行。口腔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和助产专业不招收色盲考生。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
第二十条招生批次和时间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录取原则按照当年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考试成绩达到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批量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报考该校考生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考生在高考过程中有严重失信行为或者在高考电子档案中有失信记录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享受奖金政策的考生,可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以奖金积分和档案予以录取。
第二十四条专业招生规则:以专业志愿者为主,以分数为准。尽量安排学生在考生填报的志愿专业学习。如果专业志愿者不满意,并服从专业调整,他们将被调到招生计划中有空缺的专业。不服从调整的人将被退还。
第二十五条录取方式采用计算机远程在线录取。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果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通知书通过EMS特快专递发给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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