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宿迁大学招生规则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情况,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协商确定考生档案调整比例。对于实施平行自愿申报的批次,原则上普通类档案调整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按历史、物理等学科类别分别录取;江苏省以外地区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准入。
第十三条江苏省普通考生入学的最低要求是考生的入学分数达到江苏省同批次招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入学分数达到我校的最低入学分数线。江苏省艺术类本科考生的入学要求是,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达到省级最低控制分数线。
第十四条一般候选人的专业安排原则。
(1) 江苏省普通考生入档后,将根据“入档分数”安排专业选择,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如果报考成绩相同,历史等科目按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之和、语文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最高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依次录取,而单科得分最高的连任科目由高到低;物理等科目按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之和录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第一选择单科成绩、第二选择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如果仍然相同,比较候选人的志愿顺序,优先考虑前者中的顺序。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如果仍然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
(2) 除江苏以外的其他省份的考生根据“备案分数”排列专业排名,分数优先,遵循专业自愿录取的原则。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考生按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理工科考生的录取顺序是数学、英语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根据上述规则排名后,如果仍然相同,将全面衡量候选人的道德、智力、身体和审美发展,并录取最佳候选人。
(3) 当江苏省的考生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时,如果学生服从专业调整,他将被调到学校专业组中招生计划不全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撤回。江苏省以外地区应当根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调整或者撤销档案。
第十五条美术考生的录取和专业安排原则。
(1) 学校艺术专业全部从江苏省招收,采用江苏省统一考试成绩。
(2) 对于艺术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方面均达到省级控制线的考生,将根据其成绩(艺术成绩=[(高考文化分数÷文化满分)×0.6+(专业分数÷专业满分)×0.4]×750进行评分,结果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最好的学生将被录取;对于音乐专业,在文化和专业方面均达到省级控制线的考生将根据安置分数(音乐安置分数=专业分数)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文科考生报考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文化成绩由高到低优先录取;如果高考的文化分数相同,历史等科目将根据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的总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语文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最高分,首选科目单科最高分,以及单科成绩最高的连任科目;物理等科目按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之和录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第一选择单科成绩、第二选择单科最高分由高到低;如果仍然相同,比较候选人的志愿顺序,优先考虑前者中的顺序。按照上述规则排序后,如果仍然相同,则参照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予以录取。
第十六条学校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照顾加分的政策,入档考生根据加分后的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外语专业招生语言仅限英语或日语,非外语专业招生语言不限。这所学校提供两门课程:英语和日语。
第十八条学校招收的所有专业的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九条学校对体质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上述招生规则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一致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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