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轻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九条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
第十条普通类和单独类考生按照“分数明确”的原则录取。在相同总分下,文科考生按语文、文科和数学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理科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这三所学校的学生按照“分数明确”的原则分为普通和单独两类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根据其语文、数学和政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并分配专业。
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进入中外合作办学和订单培训专业。
“3+2”应用型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按照“分数明确”原则录取,有专业志愿者的考生优先录取。
如果无法满足专业转移申请者上报的专业志愿者,学院将转移并录取相应专业。不服从调整的人将被重新归档。
实行平行自愿申报的省、区、市应当遵循当地省、区、市的有关规定,同时在准入过程中参照上述准入原则。
第十一条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教育部第41号令执行。
第十二条各专业男女生入学比例不限,历年不分。
第十三条大学新生入学后,英语教学是主要的外语教学。
第十四条自主招生和直升本专科的录取,按照《2022年自主招生考试》和《新疆轻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直升本专科招生手册》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新生报到时,必须持入学通知书,按照有关要求和学院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报到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的学生应及时请假。未请假、逾期未报到(不可抗力等正当原因除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合格者将办理入学手续;如果考试发现新生的入学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的行为,其入学资格将被取消。
第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的入学程序、入学手续以及入学资格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等,以及他们及其身份证明是否与录取通知书和候选人档案一致。通过复审的,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的,由学院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经核实,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新生入学后,经身心健康检查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家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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