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大学招生规则》出台。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九条考生必须通过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关的高考资格考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专业选课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报考艺术与体育专业的考生还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与体育统一考试。
第十条我校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招生,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情况确定档案调整比例。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文件调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原则上,自愿按顺序归档的批次,档案调整比例不超过120%。
第十一条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国家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对报考本校普通专业的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报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每个专业的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对于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的考生,学校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规定。
普通专业同年级的考生,按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之和、语文、数学两门科目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招收和安排,最后处理不能与各专业志愿者见面并服从专业调整的考生。
第十三条申请我校英语专业高考的考生必须是英语专业的,热爱外语专业,英语基础扎实。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考生应试,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提供英语课程。
第十四条申请我校体育教育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成绩达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达到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无论是高考文化分数还是专业分数,都将根据其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如果成绩相同,将根据统一体育考试的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第十五条申请我校艺术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组织的相关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通过专业考试(以下简称“专业成绩达到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
在采取平行自愿备案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达到高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备案结果从高到低进行筛选。如果备案结果相同,将根据统一艺术考试的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专业志愿者之间不会有分数差异。
在采用传统自愿报考模式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艺术(师范)、视觉传达设计、,服装及服装设计专业的高考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将按综合分数由高到低进行筛选。如果综合得分相同,则根据统一艺术考试的专业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各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年级差异,综合得分算法为:高考文化课分数×40%+专业统一考试成绩×60%报考音乐学(师范)和音乐治疗专业,高考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学生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艺术统一考试中,他们将按照专业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被录取。如果专业分数相同,他们将按照高考文化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被录取,专业志愿者之间没有分数差异。
第十六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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