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信息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入学规则
第十条?学校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和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实施。
第十一条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原则(含艺术类学生)
1、省招生考试学院所有报考考生的录取和专业安排,无论是顺序自愿申报还是平行自愿申报,都采用相同的方式。
2、学校参与专科分批招生。对身体状况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由各生源的省、区招生考试机构将档案存入广西信息技术学院,学校将按照“专业优先,按总分由高到低录取”的原则进行记录。也就是说,根据候选人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总分数从高到低被录取,直到专业计划完成。当候选人的第一个专业志愿者不能满意时,如果他们的第二个专业志愿者计划不完整,他们将按照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者。当候选人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时,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将根据候选人的分数调至其他专业,否则将被撤回。
3、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各单项理科考试的分数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的顺序排列。汉语成绩高的学生排在第一位;如果语文科目的分数相同,则会根据数学科目的分数进行排序,以此类推。当上述排名与专业志愿者相同时,最佳录取基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
4、对于艺术类考生,将根据其分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专业的录取和安排方法与全国统一考试普通批考生相同。
5、学校不单独组织艺术专业考试,专业艺术科目成绩以广西招生考试部门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6、关于考生身体健康和身体状况的要求,除专业招生要求中明确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与体检指导意见》执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职体检项目、保障入职就业权利的通知》及相关规定的实施情况。
导航与定位服务、室内艺术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影视动画等专业不考色盲、色弱、单色识别不全。
第十二条凡被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得换专业。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更换专业,应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审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不同情况处理,直至取消资格。
第十四条被录取的学生未向学校请假,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日期后未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本年度招生结果由学校网站或招生部门通过媒体公布,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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