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入学规则
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区、市)招生办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学生应当按照一般类别(历史、物理)、艺术、体育类别(包括音乐、艺术、舞蹈、广播电视导演、书法、体育)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指定的招生控制分数线上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在广东省申请专科学校和专科专业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抽考中纳入高考总分的三门科目必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当年广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在实施平行志愿申报的省(区、市),学校可以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申报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的微调方案和档案调整比例。
第二十一条思想政治品德考试和体质健康考试合格,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最低分数线,符合学校档案升级要求的,按照考生成绩、专业志愿者、学校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先安排排位高的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专业志愿。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三条?本校在广东省外各省(区、市)实行文科类、理科类专业分档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在无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区、市)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为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
第二十四条美术统一考试专业定级时,按照各省(区、市)的报考规则报考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报考总分排名第一的考生优先,然后登记在备案总分中排名最后的候选人。总分相同的考生将根据其排名被录取。当考生排名相同时,优先考虑学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我校旅游管理、展览策划与管理专业同时开设学分互认专业。具体培训模式及收费标准请参见我校招生网站。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专业的考生需认真报名。
第二十七条奖励积分或优惠待遇的准入政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湖南省、湖北省、海南省的选课要求按照公布的选课要求执行,录取原则按照上述省份公布的计划和相关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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