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22年招生调查已经开始。申请滨州医学院的学生想知道他们是否已经被滨州医学院录取。滨州医学院2022年的入学时间因省市而异。因此,有的地方可以查询录取结果,有的地方考生不能查询录取结果,但不用担心每天都要查,如果真的找不到录取结果,考生可以到各省考试院官网进行档案查询。
2022年滨州医学院招生咨询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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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医学院2022年招生规则
第十一条坚持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体育考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招生批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批次执行。
第十三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的考生中,滨州医学院将按照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查阅考生档案。
第十四条高校志愿者,滨州医学院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设置和备案录取原则招生。对于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备案规定,按照“分数第一,遵循志愿者”的原则接受备案。当首次填写志愿申请的人数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招募志愿候选人。对于不实施平行志愿服务的省份,应遵循“志愿服务第一,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以第一名志愿者身份申请我校的考生将首先被录取。当第一个志愿者的候选人不足时,应录取第二个志愿者的候选人,以此类推。
第十五条专业招生按照备案结果从高到低排列。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应根据其专业志愿者的情况依次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原籍省成绩相同考生的排名规则依次录取。当候选人填写的所有专业志愿者无法满足时,如果需要进行专业调整,则将候选人调到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如果您不服从专业调整,将被视为文件撤回;所有重大调动的候选人的优先权低于其他候选人。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者排队录取”的规定录取。
第十六条招生原则按照我校招生规定执行。来源省招生考试机构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招生规则执行。
第17条残疾候选人。招收能够自理、完成报考专业学习并符合高考要求的考生。
第十八条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分数增减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实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专业生源不足的,转学录取的规则和程序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考生不限于外语,但根据医学相关专业的要求,小语种考生入学后原则上必须改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招生结果应当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格式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我们的招生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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