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录取规则(青海大学昆仑学院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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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昆仑学院招生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如有变更,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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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规则

学院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部门的领导和统一组织下开展,实行“学校负责、招生监督”的招生制度,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录取原则。

1、各专业招生批次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告为准。

2、学院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关爱、加分、减分的政策法规。对于加分和减分的候选人,将根据标准分数平等对待。

3、当考生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参考分数线时,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规定的档案调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4、招生按批次、自愿、自上而下进行。

5、在成绩达到同批录取参考分数线且符合档案调整要求的考生中,按照择优录取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名志愿考生。如果同一批次招生参考分数线上的第一志愿学生不足,则接受非第一志愿候选人。未按我院意愿填写的考生,如需调整,可予以录取。

6、有选修科目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原则上以考生必修科目和我院选修科目的总分为准,招生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在同等条件下,我院所选科目成绩优异的学生将优先录取。当我院所选科目的网上考生不足时,可录取兼修科目的考生。

7、候选人的专业安排采取专业志愿者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的考生按其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能与第一位专业志愿者见面的考生将根据第二位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那些仍然无法遇到第一位专业志愿者的学生将根据第三位专业志愿者安排专业,以此类推。不能满足所有专业志愿者的要求,但服从调整的,将进入计划未满的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满意,并且不服从转移,他们将被退回档案。

8、招生结果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以登录学院网站查看相关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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