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安体育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西安体育学院研究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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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体育学院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Xi体育学院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的相关规定、Xi体育学院章程,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条学校名称为Xi体育学院,英文名称为Xi体育大学,国家标准代码为10727。学校汉光校区位于Xi市汉光北路65号,武义校区位于Xi市武义区东城南路。

第四条Xi体育学院是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它是新中国首批设立的六所本科体育院校之一。现为国家体育总局与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也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院校。它有权授予学术和硕士学位。

第五条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发给Xi体育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的,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校招生类别为:体育、艺术、科学与工程、文学与历史、体育分开招生、优秀运动员陪护生、新疆少数民族预备班(协作计划)、新疆南疆分开计划等。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Xi体育学院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招生政策,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决策和审查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副领导是纪委书记和负责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成员包括纪检监察部、教务处、招生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八条Xi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是Xi体育学院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Xi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高考人数、学生素质、各省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近年来学校在各地区的招生计划数量,编制今年各省份和专业的招生计划,并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批准。年度招生计划和省(区、市)及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一条学校2022年本科招生专业包括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休闲体育、运动康复、体育人文科学、体能训练、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广播主持艺术、新闻出版、,康复治疗、应用心理学、体育经济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体育旅游等。

第十二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五章准入规则

第十三条考生的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Xi体育学院本科招生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部门的招生规定。

第十五条符合关注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根据加分后的总分参与专业录取排名。我校承认省级招生部门确认的高考奖金项目成绩(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第十六条我校体育专业承认省级招生机构备案的原则和方式。对于已进入年级的考生,如果其体育和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采用自愿优先录取原则,按其体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体育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学生的文化表现从高到低进行选择。

如果体育和文化成绩相同,我校将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中的实际备案结果,对考生的文化成绩(包括小数部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第十七条我校艺术专业承认省级招生机构的备案原则和方式。对于已进入该年级的考生,如果其艺术和文化成绩均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应采取自愿优先的原则,并根据其艺术专业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他们的艺术专业成绩相同,则应根据他们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陕西省考生应根据省考试机构的相关文件要求录取)。

如果艺术和文化成绩相同,我校将根据考生电子档案中的实际备案文化成绩(包括小数部分),从高到低录取考生。

第十八条我校文学、历史、理工科专业按照省级招生机构的备案原则和办法进行备案。对于进入档案馆的考生,如果其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则采用自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并进行综合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报考成绩相同的考生,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对成绩有明确规定或排名的,按照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规定或排名执行;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应根据个人学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候选人,并依次比较汉语、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外语。

第十九条在文化和体育方面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考生中(体育一级考生文化分数线以下30分,运动员文化分数线以下50分),根据考生体育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文化考试得分/6)*30%+专项体育得分*70%),根据我校在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各项目招生计划和录取原则,以及考生在线报名前的志愿顺序,根据学生在文化和体育方面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录取学生。在文化和体育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专项体育得分较高的学生。

完整的招生原则详见Xi体育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条实施新高考改革的省份,应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课要求和各省公布的计划及相关措施执行。

第二十一条在按招生计划1:1报到的省份,如果某一专业招生不足,经生源许可,只对不足的专业继续报到,直至该专业招生计划满为止。

第二十二条第一志愿候选人不足的,按照申报结果从高到低选择非第一志愿候选人。如果合格的非第一志愿候选人数量仍然不足,可以进行志愿招募。根据该批平行志愿备案情况,可以为志愿者收集公告计划中未完成的计划。如果志愿者招募仍然不足,剩余计划将调整到生源质量较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考生大学志愿者、专业志愿者和高考成绩的顺序确定。如果考生不能满足所有填写的志愿者,则根据考生的分数,在允许的调动范围内,对遵守专业调动的志愿者进行调动和录取,否则将退回档案。

第二十三条各专业招生男女生比例不受限制。各专业考生外语不限,英语教学是学校各专业的主干课程。

第二十四条优秀运动员、新疆少数民族双语班(合作计划)、新疆南疆自主计划推荐学生的具体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及上级有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为了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多元化的补助政策体系,学费减免(以下简称奖励、贷款、减免、资助和补贴)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章程与教育部或原籍省招生管理局的规定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原籍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学校未委托中介组织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考生和家长应该小心,不要受骗。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Xi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电话:029-88409422

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http://www.xaipe.edu.cn/zsb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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