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条例》已经发布,主要包括学校简介、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金等信息。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Xi理工大学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Xi理工大学的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高等学校招生条例》,制定本章程,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正义。
第二条Xi工程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立高等学校。学校的上级机关是陕西省教育厅。国家标准代码:10709。
第三条Xi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鲜明的大学,以工业为主,以纺织服装为特色,工程、科学、文学、管理、经济、法律、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学校成立于1912年,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第一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84年批准的第二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21批准的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点。这是一所具有推荐免试硕士学位资格的大学。学校现为教育部“优秀工程师教育与培养计划”高校,陕西省在建高水平大学,陕西省2011年协同创新中心首批批准高校之一,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大学,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大学、教育部贫困地区专项定向招生计划大学、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项目研究生教育支持小组大学,具有本科学历的高校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和海外华人开放。
第四条学校地点:
金华校区:Xi市金华南路19号邮编:710048。
临潼校区:Xi市临潼区陕鼓大道58号邮编:710600。
第五条学校级别:本科,有权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
第二章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六条Xi理工大学成立高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学生事务副书记为副组长。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招聘就业办公室。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决定招生委员会提交的与招生有关的重大政策和其他重要工作。学校招生委员会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Xi理工大学招生委员会工作条例》(工大办字[2011]3号)履行职责。
第七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大多数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和社会需求,按省、专业制定招生计划,具体以各生源省教育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九条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总计划的百分之一,用于调整各省生源的不平衡。使用原则: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由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循招生原则。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条实行德、智、体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一条Xi工程大学本科专业以英语教学为主。使用小型语言的候选人应仔细登记。英语专业要求英语作为高考的外语科目。
第十二条男女在各种职业中的比例不受限制。
第十三条附加考试要求:各专业入学后无需附加考试。
第十四条我们将承认省级招生办公室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并根据报考结果对考生进行排队。所有高考奖金项目和分数不得用于未按省、专业安排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五条入档考生专业的确定方法:录取专业按照“分数第一,顺意而行,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各专业实行无级差分的要求。如果备案结果相同,则应根据相关专业单项科目的结果依次进行专业安排。文史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汉语、数学、文学综合和外语,理工专业的考生依次比较数学、汉语、科学综合和外语。如果省级招生办公室对招生有相关要求,我校将予以落实。
第十六条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的考生,应当按照当地招生部门公布的最新专业考试科目范围填报志愿,并按照招生部门的招生规定录取。
第十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1:1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专业志愿者排队报名”的原则。
第十八条美术专业档案调整整理方案:
对通过思想政治品德考试、身体健康考试、通过专业课程统一(联合)考试(表演必须通过专业课程学校考试)、达到所在省艺术专业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以下原则:,结合他们自己的志向和省级招生计划的数量,他们将在道德、智力和身体上进行全面衡量,并根据成绩录取。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如下。
1、设计专业
陕西省考生是生源:在全国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根据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专业课程成绩相同时,根据文化课程的成绩和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生源不在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百分比)×40%]+[专业课统一(联合)考试成绩(百分比)×60%]=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专业得分较高者优先;综合总分与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录取。
2、广播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
陕西省考生是生源:在全国高考文化课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全国高考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当候选人排名相同时,根据专业课程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生源不在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百分比)×40%]+[专业课统一(联合)考试成绩(百分比)×60%]=综合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相同、专业得分较高者优先;综合总分与专业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程成绩和排名录取。
3、表现专业:根据学校考试专业课程成绩由高到低排列。
注:如省级招生办公室有具体规定,则应根据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和我校的招生原则选择最佳人选。
第十九条档案调整比例:对于自愿有序归档的批次,原则上取用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自愿申报批次,计划调整应根据模拟申报在正式申报前完成。原则上,备案比例应控制在105%以内,符合录取规则的考生方可录取。具体投资比例按省级招聘办公室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取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乙肝检测的通知》。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六章对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助学贷款和资助措施
第二十二条为了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助学为主导、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励、贷款、资助、工作、补贴、扣除六位一体、校校校两级联动”的资助体系。资助项目涵盖政府、学校和社会三大类20多个项目,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兵役学生教育补助金、校长奖学金、工程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学费减免、社会奖学金和社会补助金。同时,学校还对新生实行“绿色通道”制度,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三条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详情,请参见Xi理工大学学生事务部网站(https://xsb.xpu.edu.cn )。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复审的,应当进行电子注册,取得学籍。复审不合格的,由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Xi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Xi市金华南路19号邮编:710048
电话:(029)823300878321611
Xi工程大学校园网:https://www.xpu.edu.cn
Xi理工大学招生网络:https://zsb.xpu.edu.cn
电子邮件:zhaoban@xpu.edu.cn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Xi工程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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