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22年陕西旅游年卡景点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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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已经出台,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规则、收费标准、奖项和奖学金。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保障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有序招生,维护学院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第四条国家标准代码:14031,陕西省招生代码为8147,以其他省市省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

第五条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学校层次: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专科)

第七条证书种类: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文凭。

第八条学院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第九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十条学院简介:

学院成立于1994年,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计划招生,并颁发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拥有现代化的专业实训楼、多媒体教室、图书馆和完善的生活设施,为年轻学生提供了一个自豪的成长平台。

第三章招生机构和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设有普通高职院校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招生的重大事项。学院设有招生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第十二条学院设有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22年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招生计划。各省、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相关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者人数和高考成绩,通过德、智、体、艺、劳综合评价,择优录取;高等学校的自愿招生应当遵循自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填写的高校志愿者顺序,第一批志愿考生由高分向低分录取。当第一批志愿者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第二批志愿者将被我院录取,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招生规则招生。备案结果相同的,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学生要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所有候选人都将在互联网上注册。

第十五条档案推广比例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学院的录取批次和提交文件比例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十六条专业自愿录取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首先,按照高分到低分排队,然后按照考生填写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者没有年级差异。备案结果相同、备案结果相同的,按照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名规则进行专业招生;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未被录取的,服从专业调整的可调整录取;不服从专业调整的候选人将被解雇。

第十七条各专业外语招生不受限制。入学后,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十八条考生的身体健康应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

第十九条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在注册入学时,应当持入学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应征入伍的新生,应当按照国家政策,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逾期不请假或不请假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在注册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并进行体检(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标准)。考试合格者,办理入学手续,注册为学生;学生在复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复审不合格,取消学籍。

第五章收费标准、奖励和补助

第二十一条各专业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物价主管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学校建立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奖励补贴制度,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财政援助分为两个层次:特殊贫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或与原籍省招生政策法规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和原籍省关于高等学校招生的政策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9-36398022、029-36398033

通讯地址: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农科路

邮政编码:713702

网址:www.sntcc cn

电子邮件:sntcc14031@163.com

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

2002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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