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招生简章》已经出版。以下是供您参考的详细信息:
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艺术招生通则
1、 学校自然条件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大学11430
2、学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淮路176号
3、办学类型:公立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① 校园占地87.1万平方米(约1306.3亩);学生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9平方米,学生平均宿舍面积6.9平方米,师生比17.9;
② 全日制教师54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专任教师占48.2%,研究生学历专任教师占70.8%;
③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21028.3万元,学生人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19825.9元;1043000本书,每个学生98.4本书。
2、 艺术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通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学习,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殊学科和支持的专业计划。
预约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我们不为艺术专业设置预约计划。
有语言限制和允许注册语言的批准专业:无语言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比例的专业:男女比例不受限制。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立的招生专业(类)计划中,对选课要求和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司官网公布为准。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3、 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30402
绘画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2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艺术学
10000
4、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说明
完成学业并通过考试的本科生将获得辽宁科学技术学院本科文凭,符合辽宁科学技术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学生将获得辽宁科学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5、 费用说明
1、学费、住宿费
学生按省物价厅批准、省物价厅批准的标准收费。
(1) 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按照“专业设置说明”中的金额收取。例如,学费和住宿费应按照省级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2) 住宿:每个学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住宿费退还方式
退款按鲁建发[2006]76号文执行。如果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将按月退还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如果学生的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则按一个月计算)。
3、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发布的《辽宁省困难高校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和《辽宁科技大学学生奖学金和助学金评估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建立了“奖、贷、助、补、减、勤”等一系列金融支持措施,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一系列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的资助体系和工作机制。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在原籍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可达12000元/年。学校共有23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综合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400元/年;宝钢奖学金:1万元/年;帆船奖学金:2500元/年。国家财政补助: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帆船资助:2500元/年。学校还为一些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6、 准入方式
1.批次设置和归档原则
我校实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量设置和备案原则。
对于采用“3+1+2”模式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我校艺术专业的首选科目要求为“物理或历史”,重选科目要求为“无科目要求”。
我校对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和历史学科分别制定招生计划,实行备案招生。
2、大学招生原则及考生专业安排
(1) 大学入学原则
对于有平行志愿招生规定的省份和批次,学校应执行省的相关规定。
对于未实施平行志愿录取办法的省份和批次,同批次招生学校应将分数控制在分数线以上,并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名志愿者人数超过学校当地招生计划时,第二名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将不予招募;当第一名志愿者人数少于学校当地招生计划时,将依次招募第二名志愿者和其他志愿者。
(2) 候选人的专业安排
我校实行分数优先录取的原则,没有专业年级差异。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备案的省份,实行本地招聘备案原则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按照备案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
对于未实施平行自愿备案的省份,按照当地招聘备案原则备案的考生,将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者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文化课程得分(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程得分)从高到低打分。在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语文、数学和外语的得分由高到低排序。
3、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同意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4、身体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5、联系电话及网站:
电话:024-43164073、43164076(传真),通讯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学校网站http://www.lnist.edu.cn 。
辽宁科学技术学院
2021 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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